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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18:00
来源:本站
9月5日,是我国第三个“中华慈善日”,9月5日所在的周是《江苏省慈善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个“江苏慈善周”,今年慈善周活动的主题是“慈善聚焦精准扶贫,携手共创美好生活”。为做好“中华慈善日”和“江苏慈善周”系列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谋划部署宣传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华慈善日”和“江苏慈善周”专题宣传工作,将其作为进一步普及慈善法规、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的重要抓手,及早谋划,精心部署,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专题宣传方案。主动联系沟通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网信、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和辖区新闻单位,取得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作用,支持他们举办各种活动,调动公众积极性,增强认识,主动参与。
二、围绕主题确定宣传内容
慈善事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方略,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和“江苏慈善周”宣传要紧紧围绕“慈善聚焦精准扶贫,携手共创美好生活”这一主题,结合省民政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慈善条例>的通知》要求进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扶贫攻坚和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在做好各项慈善工作的基础上,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发挥慈善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建设美好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要透彻讲述和广泛传播慈善参与精准扶贫的重要意义,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
三、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
各地要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唱戏的方式,举办形式多样、具有特色、易于参与的慈善活动。充分运用全媒体手段,扩大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影响力,采取在广播、电视安排专题节目,在报刊杂志开辟专栏、编辑专版,在互联网站制作信息专题,在微信、微博客户端重点推送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组织媒体集体采访,安排在线访谈等途径提升传播效果。通过组织慈善人物进社区、进学校,开设专题报告会,举办专题座谈、研讨和讲座,开展知识问答竞赛,投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单,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医院、影院、银行、机场、车站、码头、公共交通车辆以及站台等人流密集地张贴和悬挂公益慈善海报和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板等手段将宣传深入到基层。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于9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充分调动台内优势资源,开展以慈善为主题的媒体专项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短片、广播、新媒体等形式,对全国各地的慈善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9月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推出大型慈善直播节目,以电视直播、网络直播、新媒体推宣等多种形式,见证和记录“中华慈善日”当天全国各地的慈善活动。各地要择优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提前报送选题、及时报送资料,方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进行采访和宣传报道。
四、积极参与慈善视觉识别系统公开征集活动
民政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于9月5日启动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华慈善日”的视觉识别系统(VIS)工作,具体要求见相关公告。各地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系统内职工,调动当地社会资源,主动参与设计和投稿。民政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组织专家评选,2019年适时发布视觉识别系统。
各设区市民政局尽快将本通知传达至所辖县(市、区)民政局,及时汇总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专题宣传工作情况,于9月25日前报省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省民政厅联系人:李祥,025-83590557,电子邮箱:1131216937@qq.com。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系人: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孙夏怡,15011083293。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