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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 14:23
来源:本站
3月1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泰州市召开《慈善法》普法活动部署暨慈善公益先进事迹报告会。会上,市政府副市长陈金观、市慈善总会会长王建共同启动《慈善法》普法宣讲活动仪式,并分别为普法宣讲团授旗、向宣讲团成员代表颁发聘书;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志愿者何建忠等三名同志介绍了践行公益慈善事业先进事迹;江苏江豪海信律师事务所张彦哲律师专题对《慈善法》进行了解读和宣讲;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慈善总会等七家单位向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倡导人人树立慈善仁爱的博大胸怀,学善法,行善举,让慈善之花开遍幸福之城。由此,泰州市全面拉开慈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四季行”的帷幕。
市政府陈金观副市长在会上讲话,他指出,在《慈善法》颁布五周年之际,召开《慈善法》普法宣讲部署暨公益慈善先进事迹报告会,将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干部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力度,凝聚依法慈善正能量,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贡献更多慈善力量。近年来,泰州市慈善事业,无论是慈善组织建设、慈善捐款规模,还是慈善救助效率、慈善服务水平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综合排名跻身全国前五十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们正处于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群众需求发生深刻变化,对慈善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结合对《慈善法》和慈善先进典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担当,把新时期的慈善事业做得更好。一要在知善向善中凝聚慈善力量。在新发展阶段,如何让慈善之光照亮泰州幸福之城,需要我们统筹谋划、共同参与,推动传统慈善向现代公益转型,重点要把握好新时期慈善事业多元性、精准性、规范性的属性,推动慈善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更加规范。二要在学善行善中弘扬慈善文化。要掀起学善新热潮,将《慈善法》作为全市“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更多样、内容更丰富的慈善法律宣传。要引领行善新风尚,积极倡导凡人善举,精准服务困难群众,大力褒奖先进典型,进一步厚植“善”的土壤,打造“善”的品牌,激活“善”的基因。要擦亮慈善新名片,深入开展“泰慈善”全民文明实践活动,推动慈善工作重心下移,打造高质量的慈善载体平台。三要在治善兴善中激发慈善活力。要凝聚各方慈善力量,切实把慈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慈善事业。要优化慈善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整合资源,精准掌握困难需求,科学设计慈善项目,打好慈善服务“组合拳”。要强化慈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慈善活动,健全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确保每个慈善项目、每笔慈善资金都做到严格规范,真正让慈善事业在阳光下运行。
为了落实各级对学习贯彻《慈善法》的要求,提高慈善法律法规宣讲实效,切实推进依法治善、依法兴善、依法行善,更好地发挥慈善在构建社会治理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后扶贫时代”帮困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法宣办、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制定下发了《泰州市慈善法律法规宣传“四季行”活动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全年宣讲内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及《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每个季度确定一类重点,以开展慈善法律法规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四进”活动为主线,通过多条线、多平台、多举措,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实现慈善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提升全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度,扩大社会对慈善事业参与面。具体实施“四项行动”。(一)慈善法律法规宣讲进机关“春风行动”(3月—5月)。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依托法治大讲堂、道德讲堂法治专场、培训班等活动平台,组织好本部门行业的慈善法律法规专场宣讲活动。用好“两报一台”“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多形式广泛开展慈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实现慈善法律法规宣传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全覆盖。(二)慈善法律法规宣讲进企业“凉夏行动”(6月—8月)。通过开展企业大走访、送法进企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家的慈善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工作,让心系慈善事业的企业知道如何依法做慈善、履行社会责任,从而推动更多的企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共同为开创泰州“强富美高”实践新局面营造崇德向善、文明有礼的营商环境。(三)慈善法律法规宣讲进学校“爽秋行动”(9月—10月)。依托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月、“法治校园”创建、泰微课等载体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慈善法专题班会、我身边的慈善故事、慈善文化进校园、慈善法进课堂、慈善主题法治作业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慈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慈善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培养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四)慈善法律法规宣讲进乡村“暖冬行动”(11月—12月)。以“三官一律”进网格、12.4国家宪法日、大走访新风行动“三下乡”、志愿服务大集市、周末党员义工服务活动、普法志愿服务718行动、道德讲堂、文化惠民演出、好人榜等为载体,做好慈善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讲好慈善故事、传播慈善文化,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慈善在身边、幸福在心里,凝聚更多群众的善心善念,引导更多群众的善行善举,营造学法践法、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