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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16:20
来源:本站
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
2024年“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
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南京举行
方伟李小敏出席并讲话 季铁军致辞 徐华勤谢晓军等出席
8月31日上午,2024年“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南京市江宁区举行。副省长方伟、省慈善总会会长李小敏出席并讲话,南京市副市长季铁军致辞,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华勤,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省民政厅厅长谢晓军等出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今年是第9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是“崇德向善,依法兴善”。《江苏省慈善条例》规定,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星期为“江苏慈善周”,今年是第7个“江苏慈善周”。在“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期间,全省广泛开展慈善宣传活动,弘扬慈善精神,普及慈善理念,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开创大众慈善新格局,推动慈善真正成为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
方伟副省长在讲话中希望通过“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的举办,更好地展现出三方面成果:
一是让崇德向善深入人心。慈善是一种基于人性光辉的高尚选择,是一场属于全体民众的温暖接力。爱心不分大小,善举不分先后,无论捐款捐物,还是志愿服务、传播慈善理念,每一次参与都是对善的追求,都值得被尊重和赞扬。我们要将弘扬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贯穿于主题活动,大力发掘和宣传慈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培育全社会的爱心、激发全社会的热情,让崇善、向善、行善成为时代风尚。
二是让爱心善举浸润人心。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参与下,去年全省慈善募集资金超80亿元,为困难群众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要看到还有一些群众的生活面临困难,靠自身力量仍难以解决。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心系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积极筹划实施一批精准有效的慈善项目,做好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实事,为困难群众送去更多的关怀和温暖。
三是让阳光慈善照进人心。公信力是慈善事业的生命线,需要每一个慈善组织、每一名慈善工作者共同守护好。广大慈善组织要以新修订的《慈善法》为准绳,坚守公益初心和非营利性底线,加强组织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范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要坚持阳光化运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打造公开、透明的募捐平台,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营造良好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慈善贡献。
李小敏会长在讲话中,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修改的《慈善法》讲了三点意见:
第一,以改革为动力推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新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慈善工作的主导方向。我们要更加积极探索慈善工作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织密兜牢社会保障底线的路径、举措、方法,不断强化与政府救助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作出新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慈善工作的重点投向。我们要更加积极探索慈善工作参与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举措、方法,把慈善资源项目更多投向农村困难群众,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慈善工作的价值取向。我们要更加积极探索慈善工作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助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举措、方法,大力传播慈善理念、普及慈善文化、宣扬慈善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和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摆上重要位置,在全面领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慈善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就一定能够推动慈善事业取得新进步、迈上新台阶。
第二,以法治为保障推进慈善事业规范发展。新修改的慈善法坚持鼓励支持慈善活动的总方向,在完善促进措施、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作出进一步规定。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相关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针对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要求慈善组织报告“募捐成本”、“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合作”等情况,完善公开募捐制度;针对应急慈善制度缺失、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增设应急专章,强化政府监管;针对违法失范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强化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的受托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新修改的慈善法增加“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规定,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我们要强化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党的领导贯穿慈善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慈善事业始终保持正确发展方向。既要认真贯彻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发展慈善信托、社区慈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慈善活动的一系列措施,激发慈善组织的活力,激发全社会关心慈善、参与慈善的热情,推动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又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则要求,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履行责任不缺位,促进形成政府依法监督管理、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慈善工作的良好局面,推动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第三,以改革和法治有机统一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意味“破”和“变”,法治意味“立”和“定”,两者本质上是“破”和“立”、“变”与“定”的辩证统一。这个统一体现在慈善事业发展上,就是创新与规范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而统一的程度和成效,直接决定着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程度和成效。我们要坚持改革,强化创新。积极打造重点业态,优先发展慈善信托,拓宽财富向慈善流动的渠道;有效提升运行质态,加快发展“互联网+慈善”,开辟大众慈善的广阔空间;着力构建良好生态,重点加强枢纽型慈善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慈善组织协调整体发展。我们要厉行法治,强化规范。带头依法行善,建立健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确保慈善募捐、资产管理、善款使用合法合规;促进依法治善,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打造“阳光慈善”;推动依法兴善,大力宣传好、共同实施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合力创造让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的良好环境。坚持在尊崇法治中创新,在推崇改革中规范,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就有了不竭的动力和可靠的保障。
活动现场举行了“江苏慈善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发布,“邻里有爱--社区慈善帮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院照料护理补贴”两个项目发布。举行南京市慈善奖颁发仪式和《慈善事业概论》赠书仪式,演出了慈善文艺节目。
本次活动由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主办,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慈善总会承办,南京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南京市江宁区慈善总会协办。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希望工程办公室、有关高校负责同志,南京市、江宁区有关负责同志,13个设区市慈善总会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基金会的负责人出席活动。